通用人員崗位外包是指用人單位將一些非性工作外包給勞務公司。靈活用工是一種承包合同關系,企業針對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對價。人才派遣機構將零散無序的勞動者整理、打包、外派,變無序為有序、變無組織為有組織,減少了勞動者外出務工的盲目性,為務工者提供了一條便捷、快速、穩妥、安全的就業通道。靈活用工等同于'靈活派遣(Flexible Staffing)',是人才派遣服務領域的成長型產品,它由派遣公司承擔的法定雇主責任,在派遣人數確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篩選方面都非常靈活的一種用工形式。
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承擔所有用人風險,在用工人數、周期、及人才的篩選方面都非常靈活。人員崗位外包是指用工企業將某些需要技能的崗位或某一項工作整體外包給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有的用人單位把本單位職工分流到新組建的勞務派遣組織,再由派遣組織重新派遣到原單位的原崗位工作,而工資福利待遇卻與原來的待遇相差甚遠。
人員崗位外包是指用工企業將某些需要技能的崗位或某一項工作整體外包給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簡單來說,筆者認為的“靈活用工”就是,在新業態經濟下需要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員工的企業可以采用靈活的用工方式。作為用工單位認為:這種勞動用工形式,靈活機動,好處多多。這種用工形式解決了編制限制,大大降低用人單位的成本,有利于提益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