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模式下,企業為了擴大經營范圍,增加業務交易量,通常的做法是在各個地方廣設分公司,導致企業必須雇傭大量的勞動者,經營成本和用工成本都會有所增加。靈活用工等同于'靈活派遣(Flexible Staffing),是人才派遣服務領域的成長型產品,它由派遣公司承擔的法定雇主責任,在派遣人數確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篩選方面都非常靈活的一種用工形式。有的用人單位把本單位職工分流到新組建的勞務派遣組織,再由派遣組織重新派遣到原單位的原崗位工作,而工資福利待遇卻與原來的待遇相差甚遠。
社會化用工是靈活用工中興的一種形態。是真正實現全民合作的一種形態。社會化用工不是對企業勞動用工不足的一種補充,而是當下企業快速指數級增長的一種重要用工方式。也有許多勞務派遣組織運作不規范,高比例從勞務工工資中提取管理費,甚至克扣拖欠勞務工工資、不給他們繳納社會保險;更有個別勞務派遣組織與個人,從事多層勞動力派遣或轉讓勞動力等。簡單來說,筆者認為的“靈活用工”就是,在新業態經濟下需要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員工的企業可以采用靈活的用工方式。
勞務派遣是一種勞務合同關系,用工單位通過派遣企業向員工支付工資,員工向用工單位提供勞動服務,企業針對勞動力的使用支付對價。靈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勞動用工以外的四種形態: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為代表的時間上的靈活;以勞務派遣為代表的雇傭形式上的靈活;以業務外包為代表的服務形態上的靈活。人員崗位外包是指用工企業將某些需要技能的崗位或某一項工作整體外包給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