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籌劃具有合法性、籌劃性、目的性、風險性和專業性的特點。合法性指的是稅務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
稅務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或遞延納稅目標的一系列謀劃活動。
稅務籌劃的目的是為了獲得稅收收益,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往往不能達到預期效果,這與稅務籌劃的成本和稅務籌劃的風險有關。
納稅人在不違反法律、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參排和籌劃,盡可能減輕稅收負擔,以獲得“節稅”利益的行為很早就存在。
納稅人在不違反法律、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參排和籌劃,盡可能減輕稅收負擔,以獲得“節稅”利益的行為很早就存在。
節稅實際上就是稅務籌劃的另一種委婉表述。通常意義上,凡是符合稅收立法精神的實現稅收負擔減輕的行為都屬于節稅,節稅在一切國家都是合法的也是正當的現象。
企業理財進行稅務籌劃之前,首先要考慮能否避開成為某稅種納稅人,從而從根本上解決減輕稅收負擔問題。
稅收籌劃的特點
擇優性
企業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是多方面的。如針對某項應稅經濟行為的稅法有兩種以上的規定可供選擇,或者完成某項經濟活動有多種方式可供選用時,就存在稅收籌劃的可能和必要。擇優性是稅收籌劃特有的,、不需要進行擇優判斷。稅收籌劃是在幾種合法方案中,選擇使自身經濟效益方案,而不一定是稅負輕的方案。一般的,在稅負輕時,企業效益達到,但也并不總是如此,因此,企業必需從全局角度,以整體觀念來看待不同方案,而不應把注意力僅局限在稅收負擔的大小上,否則會誤導經濟行為或造成投資失誤。例如,某一方案雖然可以使企業稅負較輕,但在此領域企業喪失自己的優勢,結果總體利潤減少,則也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