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用工是針對企業在面臨人員編制緊張、旺季人才短缺、項目用工短缺、三期員工短期替補等難題,針對那些替代性、臨時性、輔助性的崗位,由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客戶派駐員工一種特殊用工形式。在國內,靈活用工主要形式為崗位外包服務,靈活用工主要形式為崗位外包服務,它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承擔的法定雇主責任,包括此崗位人員的招聘、薪酬發放、培訓等各個環節。用人單位只需要把支票一開,其它的事情,如工資發放、福利發放、各項保險繳納等,統統由勞務派遣機構搞定,省工、省時、省心。
社會化用工是靈活用工中興的一種形態。是真正實現全民合作的一種形態。社會化用工不是對企業勞動用工不足的一種補充,而是當下企業快速指數級增長的一種重要用工方式。也有許多勞務派遣組織運作不規范,高比例從勞務工工資中提取管理費,甚至克扣拖欠勞務工工資、不給他們繳納社會保險;更有個別勞務派遣組織與個人,從事多層勞動力派遣或轉讓勞動力等。簡單來說,筆者認為的“靈活用工”就是,在新業態經濟下需要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員工的企業可以采用靈活的用工方式。
勞務派遣是一種勞務合同關系,用工單位通過派遣企業向員工支付工資,員工向用工單位提供勞動服務,企業針對勞動力的使用支付對價。靈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勞動用工以外的四種形態: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為代表的時間上的靈活;以勞務派遣為代表的雇傭形式上的靈活;以業務外包為代表的服務形態上的靈活。人員崗位外包是指用工企業將某些需要技能的崗位或某一項工作整體外包給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